最新通知

转发学校交流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对外交流,提升国际化合作水平,学校2015年拟计划继续在全校范围内资助各二级单位出国访问,推进与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和国际组织等开展项目合作。请各单位参照2014年的文件提前做好工作规划和申报准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 世界整体排名前500名(优先资助世界整体排名前300名)或专业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名校;非通用语种名校可以是相关语种所属国家排名前3名的高校;世界知名研究机构或智库。

2. 世界名校界定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刊》(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世界大学排名或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最新资料为据。

3. 本项目同时资助与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全球五百强跨国公司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

二、项目资助额度:

每年资助的项目数量由学校根据当年下达的经费计划确定,一般不超过5项,资助上限为10万元/项,具体数额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超过1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三、项目评审的基本标准:

1.项目对提升学校教学与科研国际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能引进世界名校的领先课程或优秀师资;能引进世界名校先进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与模式;能培养我校教学或科研团队,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或科学研究水平;

2.与拟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境)外机构有充分的前期交流成果,或签订了项目合作备忘录或意向书;

3.有实现项目目标的详尽计划和切实的保障措施;

4.项目成员的素质与水平能保证项目计划的实施;

5.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申报时限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文档:

1.世界名校合作项目申报表;

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书;

3.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说明材料,如国(境)外合作单位资质证明、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材料、合作意向书或备忘录、合作协议书等。

拟定时间安排:

项目通知发布时间:2015年3月初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中旬

联系人:

易宗勇, 电话:86318823 邮箱198810114@oamail.gdufs.edu.cn

周鹏,电话:36317267,邮箱:zhoupeng@gdufs.edu.cn ,

办公地点:北校行政楼319、322办公室。

附件一 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 我校世界名校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三 世界名校排行榜链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附件二:校34号关于印发《我校世界名校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世界名校排行榜链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我校世界名校项目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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